| Q | 投诉书--陈玉枝(2011-11-09) | | | 投诉书
投诉人:泉州市泉港区天龙泉建材加工厂
住所地: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前烧工业园
电话:0595-27711888
投诉事项
请求重新核实鉴定费,并依法裁定投诉人按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制定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支付鉴定费给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泉州分所
事实和理由
投诉人诉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13日作出(2010)泉民初字第257号《裁定书》,裁定:鉴定费208250元由投诉人付给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泉州分所。投诉人经查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08)393号《关于重新制定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及闽价服(2010)465号通知,通知附表《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第二类第一项规定:“文书鉴定,每例500元----2500元,涉及民事经济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在最高不超过20000元范围内协商收费”而本案17页文字书写时间鉴定属于文书鉴定,每页涉及民事经济标的都达不到100万元以上。共计诉讼标的才800万元。按收费标准本案鉴定费在8500元-----42500元。而裁定却要投诉人承担208250元,该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泉州分所鉴定费竟然超过收费标准最高档的近5倍!明显是违规收费。
基于以上事实,裁定鉴定费208250元由投诉人承担,显失公正信!特向贵厅提出异议,并提出上列请求查实,恳请贵厅依法支持投诉人申请。谢谢!
此致
投诉人:泉州市泉港区天龙泉建材加工厂
2011年10月28日
附:本案是由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泉州分所鉴定收费
| | | 回复:
您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此件已转泉州市物价局处理。 | |
| | Q | 违规收费投诉书--陈玉枝(2011-11-07) | | | 违规收费投诉书
投诉人:泉州市泉港区天龙泉建材加工厂
住所地: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前烧工业园
电话:0595-27711888
投诉事项
请求重新核实鉴定费,并依法裁定投诉人按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制定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支付鉴定费
事实和理由
投诉人诉南安市第一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1年9月13日作出(2010)泉民初字第257号《裁定书》,裁定:鉴定费208250元由投诉人承担。投诉人经查阅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物价局闽价服(2008)393号《关于重新制定我省司法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及闽价服(2010)465号通知,通知附表《福建省司法鉴定收费项目及标准》第二类第一项规定:“文书鉴定,每例500元----2500元,涉及民事经济标的在100万元以上的,在最高不超过20000元范围内协商收费”而本案17页文字书写时间鉴定属于文书鉴定,每页涉及民事经济标的都达不到100万元以上。按收费标准本案鉴定费在8500元-----42500元。而裁定却要投诉人承担208250元,该鉴定费竟然超过收费标准最高档的近5倍!明显是违规收费。
基于以上事实,裁定鉴定费208250元由投诉人承担,显失公正信!特向贵厅提出异议,并提出上列请求查实,恳请贵厅依法支持投诉人申请。谢谢!
此致
福建省司法厅
投诉人:泉州市泉港区天龙泉建材加工厂
2011年9月26日
附:本案由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泉州分所鉴定收费
| | | 回复:您好,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此件已转泉州市物价局处理。 | |
| | Q | 建阳政府把垃圾处理费强加到水费上我有意见--李飞(2011-10-26) | | | 建阳政府把垃圾处理费强加到水费上我有意见,因为我在外面做生意很少在家,用水基本为零,可是还要被政府强收每月9元的垃圾处理费,我不是交不起这9元钱,我是对政府的这种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行为感到不满。 | | | 回复:李飞同志: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若干意见》(闽政[2002]46号)规定,城市中所有产生生活垃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等,均应按规定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1]78号)也明确要求,要积极利用水费、电费等收费平台,改进收费方式。利用水费收费平台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只是一种收费方式,这有利于降低收费成本,提高收缴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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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Q | 漳州立人学校暑假补课乱收费--张建华(2011-08-31) | | | 今年暑假漳州立人学校举行暑假夏令营,但实际上是要求学生去补课。学校通知补课期间就只交餐费500,但是在补课即将结束的时候又同通知另外交补课费800.说是给老师的工资,水电费等等。请有关部门大力彻查,该学校已经有很多次在学生不知情,不情愿的情况下乱收费用。 | | | 回复:已转漳州物价局处理。 | |
| | Q | 幼儿园狂涨价--小市民(2011-08-25) | | | 希望有关部门关注民意民声体谅市民生活辛苦什么都升、吃方面升可以吃少、但读幼儿园升难道不去读、太难为小朋友吧?现在穷人真难生活。请各部门监督一下幼儿园升加了。 | | | 回复:您好!
幼儿园分公办、民办两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今年不仅没有提高,有的地方反而降低了,如省属公办幼儿园,从今年秋季开始收费标准每人每月下调了80-130元。民办幼儿园由于政府没有资金投入,因此,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收费标准由幼儿园根据办园成本自行确定,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就可以了。在当前物价指数较高的情况下,民办幼儿园同样也承受了办园成本不断提高的压力,因此,收费标准有可能会作相应上调,但调整前必须向价格部门报备收费标准,经价格部门审核办园成本并同意报备后才能收费。
谢谢! | |
| | Q | 打印高考成绩单要200元--杨山(2011-08-14) | | | 参加高考教育部门出具成绩单,如同学生毕业学校出具毕业证一样是责任。变相敛财有听证会吗,谁给教育部门公器私用的权力?你们物价部门要为我们这些纳税人说话,200元的依据是什么! | | | 回复:据了解,是省教育厅下属的某机构(出国人员交流服务中心)负责此事。已经责令停止收费,并交由检查分局调查处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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