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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日期: 2011-08-18
  内容概述:
福建省物价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政办[2011]115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我省价格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加大财务预决算资金公开透明力度

强化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发布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确保招投标信息、采购信息公开透明。

二、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方便群众在线办事

在门户网站首页“在线办事”栏目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在线申报、在线查询、在线咨询等全流程办理服务,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信息并实时更新,方便公众办理价费申报。

三、进一步完善价格审批决策程序和监督制约机制公开

严格落实成本监审、价格听证、专家咨询、集体审议和调价方案公示等制度,稳步推进商品和服务价格类别审批工作;继续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查前培训、过程跟踪、查后回访、集体审理案件等全程监督制度等;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做到价格法规及重要价格出台、重要价费的调整、价格违法案件公开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公开,提升行政执法的水平。

四、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不断规范我局门户网站公开专栏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设置。每15天及时向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送交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为社会公众提供方便的查阅服务。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座谈会、新闻通气会、价格政策提醒会、政务公开栏、电子信息屏等渠道,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我局各类政府信息。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安排一定经费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确定1名专职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选送专职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形式及依申请公开程序,严格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体、文号、索引号,定期对依申请公开网上申请情况进行查询;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及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行为;同时加强学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电子信息屏等载体,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政策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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