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密切联系群众,树立全省各级物价部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诺的范围
在全省各辖区区域内由政府管理的、与社会关系密切的价格工作,涵括属于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各种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由政府制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定的受理,价格举报投诉的受理以及有关价格鉴证、评估和信息咨询服务等。
二、承诺的内容
(一)价格(收费)审定的受理
1、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核批准公益性服务和公用事业服务收费标准。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依法会同省级财政部门等有关单位制定和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2、经营者或有关部门在提供相应的成本核算和其它必要资料的基础上,向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书面申请,价格主管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权限范围,自收取申请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或进行调研或予以转报等处理,并反馈告知申请人。
3、经营者或有关部门在提出制定调整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或审定收费的申请之前,到价格主管部门咨询有关事宜,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应告知应提供的有关手续和必要的文件资料。
4、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开展价格成本调查,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
5、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时,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听证会由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
(二)价格举报投诉的受理
1、在全省各辖区区域内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采用书信、电话、来访等形式向物价部门举报和投诉。
2、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通讯地址,为举报或投诉者提供便利条件。
3、对本级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范围的举报或投诉件,凡能实施即时处罚的违价行为应在1天之内办结。须立案处理的违价行为,应按照价格监督检查案件审理程序进行。对情节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一般性案件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比较复杂的案件,经主管领导批准,可在60个工作日内办结;特殊案件60个工作日内仍无法办结的,需再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并向举报或投诉者做出解释和说明。
4、举报或投诉者要求答复的,应当将查办结果在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告知。
5、对不属于本级价格主管部门管辖范围的举报或投诉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并及时告知举报或投诉者。
6、价格主管部门应为举报、投诉者保密,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三)价格服务工作
1、在价格鉴证、评估、信息咨询等服务性领域,严格遵守客观、公正、真实、准确的原则。
2、及时出具准确价格鉴证和评估报告。对有关资料、文件、手续等齐全的委托事务,能即时办理的,应在1天办结,出具报告书;不能立即办结的,一般性委托事务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具报告书。
3、提供快速力求有效的价格信息。对属于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价政策和规定的监测范围内商品及服务价格信息咨询,在4小时内回复;数量较多、内容较复杂的价格咨询项目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在上述范围之外有关市场价格的咨询,也应积极受理,尽快答复。确实无法答复的,应及时负责地做好说明解释工作。
4、属有偿服务范畴的价格服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实行明码标价。
三、社会承诺制中各级物价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
1、各级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要认真掌握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和《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2、价格主管部门实行“一证四牌”制度。一证指工作人员统一佩戴标有姓名、职务、编号、照片的岗位证上岗,每个内设处、科、股、室设置办事指南牌(工作流程牌)、职责牌、干部职位牌和公务留言牌等“四牌”。
3、价格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将依法取得的资料或者了解的情况用于依法进行价格管理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不得在价格管理与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
本制度为全省物价系统向社会承诺的主要工作内容,各地、市、县、区物价部门在认真执行本制度的基础上,还可结合实际,增加符合本地实际、操作性强的内容,向社会进行承诺。
首批推行全省物价工作社会公开承诺制度的物委(物价局)名单:
省物价局 福州市物委 鼓楼区物价局
仓山区物价局 闽清县物价局 福清市物委
长乐市物委 闽侯县物价局 罗源县物价局
连江县物价局 平潭县物价局 厦门市物价局
同安区物价局 杏林区物价局 漳州市物委
龙海市物价局 南靖县物价局 平和县物价局
漳浦县物价局 东山县物价局 泉州市物委
晋江市物价局 永春县物价局 鲤城区物价局
丰泽区物价局 安溪县物价局 德化县物价局
惠安县物价局 三明市物委 沙县物价局
尤溪县物价局 三元区物价局 永安市物委
将乐县物价局 清流县物价局 泰宁县物价局
莆田市物委 莆田县物价局 仙游县物价局
涵江区物价局 城厢区物价局 南平市物委
建阳市物委 建瓯市物委 松溪县物委
武夷山市物委 邵武市物委 龙岩市物委
新罗区物委 上杭县物价局 武平县物价局
永定县物价局 宁德地区物委 宁德市物委
福安市物委 寿宁县物委 福鼎市物委
霞浦县物委 古田县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