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
你局《关于重新申请高级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的函》(闽旅函〔2011〕268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重新核定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和导游人员等级考核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915号)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资格考试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08〕45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考试成本费用发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核定高级导游人员等级考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为:导游综合知识90元(其中上缴国家考务费30元)、导游能力测试120元(其中上缴国家考务费30元)。
二、上述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三、各收费单位应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及标准,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财政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一一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