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词:
行政事业收费管理
工作动态
价格政策
收费综合
公安部门
司法部门
法院
海关
教育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水利部门
机关事务管理
妇联
党校
行政学院
科技部门
科协
体育部门
旅游部门
民政部门
交通部门
海事部门
技术质量监督部门
检验检疫部门
环保部门
药品食品监督部门
农业部门
林业部门
工商部门
铁路部门
人防部门
财政部门
信息产业部门
广播电视部门
外经贸部门
物价部门
无委会
人事部门
卫生部门
红十字会
统计部门
档案部门
海洋渔业部门
人口与计生部门
经贸部门
税务部门
文化部门
新闻出版部门
贸促会
老干局
建设部门
国土资源部门
民航部门
民族和宗教事务部门
编制办
外事部门
工作职责
办事指南
一次性告知
到
首页
工作职责
行政事业收费管理政策
工作动态
工作职责
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职能
日期: 2007-10-11来源: 系统管理员
行政事业收费管理处职能:
(一)工作内容
1、负责行政事业收费标准的核定和调整。
2、负责核发《收费许可证》。
(二)工作程序
1、行政事业收费标准核定和调整程序:
审查——调研——论证(按规定须听证的进行听证)——作出决定
2、核发《收费许可证》程序:
发放申请表——审核——颁发许可证
(三)联系电话:87821021、87815819、87987911
【打 印】
【关 闭】
设区市物价局:
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三明
|
南平
|
宁德
主办单位:福建省物价局 承办单位: 福建省物价局办公室
闽ICP备07053913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33号14层 联系电话:87833986 87841486
技术支持:福州浩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HZCMS 合正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专家[北京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publishdate:2008/11/13 18: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