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格管理处职能: (一)工作内容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我省有关商品价格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电力价格的管理。 3、负责水价的管理。 4、负责成品油价格的管理。 5、负责化肥价格的管理。 6、负责城市燃气价格的管理。 7、负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若干电价政策。 9、负责对粮食等农产品和轻工产品价格的管理、调控和引导。 10、指导各地有关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商品价格的争议。 (二)调定价工作程序 接受申请——审核——告知——受理——调查核实——办理——归档 (三)联系电话:87856784 (电价管理) 87822517 (其他商品价格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