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词:
  
  
 首页
 工作职责
 商品价格管理政策
 工作动态
 
 
 
工作职责 
商品价格管理处职能
日期: 2007-10-11来源: 系统管理员
 
商品价格管理处职能:
  (一)工作内容
  1、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商品价格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我省有关商品价格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电力价格的管理。
  3、负责水价的管理。
  4、负责成品油价格的管理。
  5、负责化肥价格的管理。
  6、负责城市燃气价格的管理。
  7、负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的若干电价政策。
  9、负责对粮食等农产品和轻工产品价格的管理、调控和引导。
  10、指导各地有关商品价格管理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商品价格的争议。
  (二)调定价工作程序
  接受申请——审核——告知——受理——调查核实——办理——归档
  (三)联系电话:87856784 (电价管理)
  87822517 (其他商品价格管理)
【打 印】 【关 闭】
 
设区市物价局: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三明 | 南平 | 宁德
主办单位:福建省物价局 承办单位: 福建省物价局办公室 闽ICP备07053913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33号14层 联系电话:87833986 87841486
技术支持:福州浩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HZCMS 合正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专家[北京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publishdate:2008/11/13 19:1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