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今年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检[2007]2196号)文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接到本通知后,立即按照要求,结合本地近期开展的主要副食品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制定周密的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的各项重点任务得以落实和抓出成效。对节日期间出现的扰乱市场正常价格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的价格违法行为要坚决从重处理。同时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价格监测部门继续抓好市场商品供求和价格监测预警工作;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大力整治本地区存在节日市场存在的热点、重点和难点价格问题;各级价格举报中心要坚持24小时全天候受理,安排好节日值班任务,耐心做好解答工作。省物价局将在近期组织督查巡查组赴各地开展具体工作,全面掌握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市场价格动态,并拟将巡查情况通报各地。
请各设区市物价局将所辖各县区和本级节日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连同查处的2件典型案例材料,于9月30日和10月8日前报送省物价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