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太姥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闽价服〔2008〕211号发表时间:2008-05-08来源:省物价局 
 
  宁德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太姥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宁价费[2008]46号)收悉。鉴于太姥山风景区门票价格试行一年期限已满,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闽价【2006】432号)精神和试行一年来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环境等进一步得到改善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核定太姥山风景区门票价格为100元/人.次(含景区内交通环保车票价,门票二日内有效)。

  本批复自试行期满起执行至2010年4月15日止。

                  

 

 

                                                     二○○八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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