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旅游价格法规
门票政策文件
福建旅游资源
监督咨询电话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太姥山风景区门票价格的请示》(宁价费[2008]46号)收悉。鉴于太姥山风景区门票价格试行一年期限已满,根据《福建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规定》(闽价【2006】432号)精神和试行一年来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环境等进一步得到改善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核定太姥山风景区门票价格为100元/人.次(含景区内交通环保车票价,门票二日内有效)。
本批复自试行期满起执行至2010年4月15日止。
二○○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