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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闽价服[2008]48号
日期:
2008-02-18
来源:
福建省物价局
索引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3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价格的,依法严肃查处。
此次公布的药品价格文件直接发至各市、县(区)物价局,并同时在福建省医药价格信息网上公布,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的管理相对人,及时登录福建省医药价格信息网查询并执行。福建省医药价格信息网网址:
www.yy.fj.cn
二○○八年二月二日
[点击下载]
【打 印】
【关 闭】
设区市物价局: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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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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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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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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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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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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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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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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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
主办单位:福建省物价局 承办单位: 福建省物价局办公室
闽ICP备07053913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33号14层 联系电话:87833986 87841486
技术支持:福州浩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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