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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闽价服[2008]48号
日期: 2008-02-18  来源: 福建省物价局  索引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组人凝血因子Ⅷ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3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价格的,依法严肃查处。
此次公布的药品价格文件直接发至各市、县(区)物价局,并同时在福建省医药价格信息网上公布,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通知辖区内的管理相对人,及时登录福建省医药价格信息网查询并执行。福建省医药价格信息网网址:www.yy.fj.cn
 
 
                               二○○八年二月二日
 【打 印】 【关 闭】

设区市物价局: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三明 | 南平 | 宁德
主办单位:福建省物价局 承办单位: 福建省物价局办公室 闽ICP备07053913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33号14层 联系电话:87833986 8784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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