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完善制度。制定《首问责任制》和《价格执法反馈制》,对已有的《重大事项报告制》、《限时办结制》、《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等八项制度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二是严格政务公开。工作中以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准,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设立举报、投诉窗口,在价格执法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价调基金的征收、认证服务等方面,所有办事程序一律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认真兑现公开承诺相关内容。三是强化社会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个阶层的不同代表为政风行风监督员,以不同形式征求他们的意见建议,倾听群众的呼声,通过有效监督,约束干部的行为,使其自觉地遵纪守法,树立起良好的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形象。截至11月中旬,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5起,罚没款20多万元,处理价格投诉24件、价格咨询46件,办结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