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词:
  
  
 首页
 工作职责
 服务价格管理政策
 工作动态
 
 
 
工作职责 
服务价格管理处职能
日期: 2007-10-11来源: 系统管理员
 
服务价格管理处职能:
  (一)工作内容
  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医疗服务、卫生防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价格
  2、负责药品价格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价格
  4、负责有线电视收费管理工作
  5、负责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电信资费
  7、负责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
  8、负责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
  9、负责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二)工作程序
  1、医疗服务、卫生防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价格管理程序:
  受理——审核——调研——提出方案——论证——审批
  2、药品价格管理程序:提供申请资料——受理——审核——审批
  3、电信资费管理程序:受理——审议论证——提出方案——审批
  4、其他服务价格管理程序:受理——审核——调研——提出方案——审批
  (三)联系电话:87987917、87852113、87818083(药品价格管理)
 【打 印】 【关 闭】
 
设区市物价局:福州 | 厦门 | 莆田 | 泉州 | 漳州 | 龙岩 | 三明 | 南平 | 宁德
主办单位:福建省物价局 承办单位: 福建省物价局办公室 闽ICP备07053913号
地址:福州市北大路133号14层 联系电话:87833986 87841486
技术支持:福州浩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Produced By HZCMS 合正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内容管理专家[北京合正软件有限公司] publishdate:2008/11/13 19: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