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服务价格管理处职能: (一)工作内容 1、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医疗服务、卫生防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价格 2、负责药品价格管理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价格 4、负责有线电视收费管理工作 5、负责邮政延伸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6、协同有关部门管理电信资费 7、负责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 8、负责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 9、负责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工作 (二)工作程序 1、医疗服务、卫生防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价格管理程序: 受理——审核——调研——提出方案——论证——审批 2、药品价格管理程序:提供申请资料——受理——审核——审批 3、电信资费管理程序:受理——审议论证——提出方案——审批 4、其他服务价格管理程序:受理——审核——调研——提出方案——审批 (三)联系电话:87987917、87852113、87818083(药品价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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