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房价估〔2007〕11号
各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根据《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48号)、《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的通知》(闽房价估[2002]6号)、《福建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的通知》(闽房价估[2005]2号)和我省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文件规定精神,经审核,同意对厦门银晟评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等11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等级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资质等级公布如下:
一、由乙级调整为甲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厦门银晟评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宁德市正一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中诚信德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馥华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福建国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开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由丙级调整为乙级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厦门乾元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泉州宁朗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泉州中正房地产评估测绘咨询有限公司
泰宁金湖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尤溪县华实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以上经省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审定调整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等级的机构,均应当遵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执业规程,恪守执业道德,规范评估行为,不断提高评估质量,并自觉接受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