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格鉴证师再注册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08-06-20来源:  省物价局

 

 2008年6月30日前己到期的价格鉴证师,请于2008年7月10日前,向省物价

    

  局申请办理再注册。咨询电话:0591-87819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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